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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8-25 15:27:50 共有 人次浏览 共有 0 位网友参与评论 查看评论
作者: 朝霞 为加强全市地方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明确质量责任,落实质量终身制,重庆市公路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公路桥梁等大型结构物实行实名公示制。 通知要求在桥梁重要部位、隧道、涵洞、挡墙墙面、护坡面设置实名公示牌,将相应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牌设置要醒目,尽量处于距地面1.8米的高度。另外,地方公路建设管理要将实名制档案资料纳入竣(交)工验收资料归档范围。 此举是今年全市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将对全市公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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