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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6-25 21:39:30 共有 人次浏览 共有 0 位网友参与评论 查看评论
力促重大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会长陆仁琪表示,目前我国并非制造强国。机械工业占全国工业比例为16%~17%,制造业的利润率还处在较低的水平,平均仅为5%~7%。我国要成为制造强国,装备制造企业必须提高自己的研发能力,拥有自主品牌和销售渠道,而不仅限于贴牌生产。在此过程中,我国装备制造业需要国家的政策倾斜。 根据2006年初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财政部等四部门于2007年初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拟对重大技术装备16个关键领域给予进口税收优惠。 政策对于那些国内已具备相当的生产能力且技术水平已基本满足需求 不仅如此,政策还惠及到下游用户企业。据初步统计,纺织机械重大专项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后,由于国内纺织机械市场竞争力提高,迫使国外纺织机械降价,每年将为纺织企业节约设备投入资金7亿~8亿元。据预测,随着国内纺织机械产量的提高,下游企业还将节省更多的设备投资。 对各类型企业一视同仁 政策出台后,经纬纺机、北方重工、一重集团、太原重机和二重集团等装备制造企业,主动申报相关资料,取得相应税收优惠。申书海告诉中国工业报记者,申报税收优惠的企业数量在逐渐增多。 有调查发现,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多为国有独资企业,而民营企业、有外资参股的企业,担心享受政策将在公司内部引入国有股权。 对此,申书海表示,该项政策并没有只针对国有独资企业,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都可以享受优惠。所退税款转作国家资本金的规定,是为了避免企业将所退税款作为利润分配掉或直接降价,保证企业获得加强研发、扩大生产所需的宝贵资金。同时,所退税款转为国家资本属于政府投资行为,符合世贸组织有关反补贴规则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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