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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6-25 21:53:03 共有 人次浏览 共有 0 位网友参与评论 查看评论
12.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本工程依法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其它有关本项目招标程序的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报名地点,在领取的《投标报名申请表》上相应栏目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其他项目内容不填写)后,按领取《投标报名申请表》的先后顺序无记名缴纳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费用,同时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投标报名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开具收费凭证。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报名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一并提交按要求填写盖章后的《投标报名申请表》。若该表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有涂改情况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投标申请人凭收费凭证以及报名费发票于2008年7月4 日下午14:30时至16:30时在大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收费凭证以及报名费发票为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凭据,在提交资格审 查文件和投标文件时不能提交该收费凭证以及报名费发票核查者,将失去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招标人将在工程现场设置相应标志及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标明的现场地址,按照招标人在工程现场设置的指示标志,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4.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投标申请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提出要求澄清的问题,所有问题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本工程项目专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申请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此澄清和解答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户以现金转帐等有效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然后将现金进账单提交给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在确认缴交投标保证金有效后,将开具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对于不是以投标企业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能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逾期未将现金进帐单提交确认收讫的投标申请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资格。 6.投标登记、开标、评标、资格审查当天工作程序及事项: (1)投标登记。参加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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