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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4-20 9:58:09 共有 人次浏览 共有 0 位网友参与评论 查看评论
我国火电占电源比重过大。在我国电源、发电量中,火电占比最大,06年分别达到77.82%、83.17%的水平,而水电、核电、风电占比都非常小,其中风电占装机容量、发电量的比例分别仅为0.3%、0.1%。 火电占比过重,环保、能源压力过大。火力发电主要能源为煤炭,燃煤带来环境问题;而且煤炭价格的波动也会给电力企业经营带来影响;另外,从我国已探明的煤炭可采储量来看,可开发利用的时间大约仅能维持到2050年前后, 届时能源瓶颈将影响火电发电量。 为了保护环境,我国政府已经出台了降耗规划:“十一五”期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指标从2005年的1.22吨标煤/万元下降到2010年的0.98吨标煤/ 万元,降幅近20%。而且,我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联合国的《京都条约》,成为第37个签约国,该条约规定从2008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2012年起我国将承担起减排CO2的义务。 出于改善过于依赖煤炭资源以及考虑到环保压力,我国电源结构调整将是未来电力投资的方向之一。由此,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等新能源发电方式迎来发展机会,未来装机容量将快速增长,并在电力结构中占据日益重要的地位。 1.1.2国家政策扶持新能源规模扩张 1、政策推动电源结构调整 我国政府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支持新能源建设。如2005年出台、2006年开始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其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依据;另外,在一些其他法规中也强调了对新能源建设的重视。 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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