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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分过滤 |
时间:2008-6-9 15:15:48 共有 人次浏览 共有 0 位网友参与评论 查看评论
1. 项目概况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拟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宁东煤化工基地内建设煤基烯烃项目。本项目用煤生产的气体为原料合成甲醇(1670kt/a),再由甲醇生产丙烯(470kt/a),最终由丙烯生产聚丙烯(500kt/a)。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宁东煤化工基地。 2、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3、项目名称:神华宁煤集团煤基烯烃项目空分装置施工总承包承包 招标编号: SHIL07031016 4. 工程招标范围: 包括神华宁煤集团煤基烯烃项目空分装置界区内的所有施工工作,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工作范围部分,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工作范围部分。 工期:自合同生效至完成全部施工工作。 5. 投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每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出售地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安德路12号中景豪庭写字楼B座115房间。联系人:苏玉莉 7.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从2007年12月19日起至2007年12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 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装订成一套)供招标人核验。(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4)保密承诺书原件(购买标书需提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保密承诺书,并签字盖章);(5)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8年1月22日9:30时。 9.现场踏勘时间: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踏勘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宁东煤化工基地 联系人:沈玉宁,电话:0951-6975302; 13323500788。 10.开标地点: 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届时请每个投标人至少派3位代表(包括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到场,并随时接受业主的质疑及补充说明。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要求具有石油化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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